找到 19,273 条结果

已有帐号马上登录使用其它帐号登录

还没有帐号?立即注册微博

天涯似相识这属于谋杀罪怎么判了个寻衅滋事罪呢,难道是证据不足吗,如果手术是假冒的话还有谋财害命罪,这能看出中国在很多方面的监管是多么的可怕.可悲啊,有的监管部门活生生变成了一些罪犯份子的帮凶,现行的监管部门根本就是个摆设而已,甚至是与犯罪份子做买卖的部门,不管事,为什么不去管呢?

@方舟子湖北卫视《中国范儿·方舟子》未播出片段: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揭露肖传国?http://t.cn/zOUzwUj
转发(1094)|评论(1880) 2月23日 17:18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21:10

94松山让他们丫滚蛋!!! //@北京高爷: @平安北京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燕尾蝶0112近500个家长聚集在教育部信访办,市局领导及教育部杨部长等相关领导都在和家长代表谈话,三条:10年开始研究的;和各省协调;依旧没有时间表。家长非常着急,大家商议这种答复不认可,家长表示不愿意离开信访办。我们需要领导拿出时间表,孩子等不起。
转发(409)|评论(91) 2月23日 10:55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21:06

家有毛不得把人打成重伤是寻衅滋事罪?这是神马法律条文?

转发| 收藏| 评论(1) 2月23日 19:31

坐吃山空的李洋杨羊寻衅滋事罪咯//@赵宇-爱吐槽: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界定起来太难了

@财经网【南京90后团伙玩“暴打路人甲”游戏 随机殴打路人】打人者丝毫不求财,也不拿其他东西,打完人就走。年龄从16-18岁不等。他们只为寻求好玩刺激,发明了这样一个“暴打路人甲”的游戏,随机选择路人,突然围住别人就是一顿暴打。目前南京警方将“暴打路人甲”的15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扬子晚报)
转发(1562)|评论(582) 2月23日 17:10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18:00

乖三三涉嫌寻衅滋事罪

@东莞时报【南京90后团伙玩“暴打路人甲”游戏 随机殴打路人】打人者年龄从16-18岁不等。他们只为寻求好玩刺激,发明了这样一个“暴打路人甲”的游戏,随机选择路人,突然围住别人就是一顿暴打,不求钱财,打完就走。17日晚,他们连续殴打了三名无辜路人。目前这个团伙15名成员都被抓获。http://t.cn/zOUibZ5
转发(18)|评论(12) 2月23日 17:27

转发| 收藏| 评论(2) 2月23日 17:31

南山红枫这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吧?貌似比普通的情节要严重了

@青年时报#世相视角#:【15名年轻人为寻刺激街头随机殴打路人】2月17日深夜,南京15名年轻人在街上随机殴打路人,连续有4名无辜路人被打受伤。据嫌疑人交代,他们是在玩一款“暴打路人甲”的现实暴力游戏,没有固定的目标、作案地点、作案时间。http://t.cn/zOUfGDH
转发(87)|评论(44) 2月23日 16:45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17:24

商丘中院【睢阳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五年的曹某在服刑期间被狱友揭发还犯有盗窃罪,接到线索后,警方依法对曹某进行询问,曹某供认不讳。2月22日,睢阳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漏罪案,被告人曹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与原判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16:03

全警动员随意殴打他人,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如寻衅滋事过程中致人轻伤的,按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来处理,定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依据故意的内容及其他情节,定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军旅作家赵启杰近日,南京玄武警方快速出击,将“暴打路人甲”的15名团伙成员抓获。这些嫌疑人都是90后,年龄从16-18岁不等。他们为寻求好玩刺激,发明了这样一个“暴打路人甲”的游戏,随机选择路人,突然围住别人就是一顿暴打。从2月17日深夜10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多,他们连续殴打了三名无辜路人,导致被害人受伤。
转发(5)|评论(9) 2月23日 15:15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15:27

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中国人民法制网#【因被过路车溅脏衣裤 两青年持钢管狂砸32辆车泄愤】 因被过路车辆溅起的泥水弄脏了衣服,两青年一气之下,竟用钢管狂砸路边停靠的32辆车泄愤。案发后,两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曹某有期徒刑7个月。 http://t.cn/zOUK5Cf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15:07

北京高爷@平安北京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北京爷最后的执着: @平安北京//

@先知维纶@平安北京 你们管不管?!这个人@燕尾蝶0112 一直在试图给大家洗脑,煽动群众闹事,她已经发了一个上午的微薄了!!!请警方在形势恶化之前赶紧介入处理!!!
转发(91)|评论(19) 2月23日 11:48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11:55

wjr荣寻衅滋事,连续作案,且年龄均满16周岁,受害人数3人以上,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了。5年以内有期徒刑,让这些傻瓜进监狱得瑟去!

@每日经济新闻【走在街上,一要定小心这些人】好好地走在路上,突然被一群人围住狂殴。从2月17日深夜10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多,连续有4名无辜路人被殴打。打人的都是90后,年龄16至18岁不等。他们打人的理由令人心惊:这只是个“暴打路人甲”的游戏,在街上随意寻找目标打人,只为追求刺激和快感。有病!(中新网)
转发(283)|评论(120) 2月23日 11:03

转发| 收藏| 评论(3) 2月23日 11:15

魔鬼卡领2.公安机关违法办案情况 2012年1月15日下午3时许,徐小波被孙春威等四人用刀戳伤肺动脉致死,他们系共同犯罪,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无论构成那种犯罪,都是刑法规定的重罪,且他们死在商业街,光天化日之下寻衅滋事致徐小波死亡的,气焰嚣张,目无国法。

转发(1)| 收藏| 评论 2月23日 08:47

凌云律师胡涛建水交警肖政在倒车时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并致面包车轻微损伤,交警大队前来处理时,面包车主不接受处理驾车离开。随后,面包车主邀约六人手持大刀将肖政强行带走,开口索要100万元赔偿,并提刀追砍肖政。建水县法院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几名被告人一至两年有期徒刑。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2日 17:23

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一件衣服引发血案 “土霸王”获刑11个月】“兄弟,我真没有看见你的衣服。”受害者罗强(化名)再三解释,被告人易俊(化名)却不为所动,拿起菜刀就砍向罗强,顿时血溅当场。合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查明,被告人易俊曾在2003年7月犯寻衅滋事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http://t.cn/zOUvLTi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2日 15:57

刘大来律师一般人要是象方舟子那样打假,背后要是没有“....”支持的话,就是有十条命估计也玩完了。就肖传国雇人打方舟子一案,强行将其定为寻衅滋事罪处罚,可见背后... //@刘大来律师:[围观] //@杭州王成律师: 转发微博

@袁裕来律师【如果这样,我们就只能无条件地支持韩寒!】@马锐拉:据可靠消息!上海纪实频道制作的韩寒(其中包括视频采访同学、老师、朋友、相关人士)纪录片被中xuan部调去审片,可能永远无法播出了!与此同时,该台制作的《走近方舟子》于昨晚播出。方最近上多少卫视的专访,大家有目共睹。
转发(1326)|评论(564) 2月22日 13:12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2日 14:46

号码百事通法律秘书#请您来断案# 刘某在某路公交车上用刀片割开乘客李某挎包时,被另一女乘客路某发现。路某小声示意李某有“小偷”,被恼羞成怒的刘某狠狠地打了一耳光,并将路某的头往车门扶手上撞。后刘某被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路某构成轻微伤。请问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A、是 B、不是 C、视情况而定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2日 13:00

梦中游荡的赵聪聂磊涉黑案:抓获这一犯罪组织成员209人,从中逮捕161人,警界14人被查,该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等20余项罪名。 http://t.cn/Sv1rt1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2日 10:41

简简单单的过2012发表了博文 《中原法治网曝光:夏邑县人民法院为何判处文盲村妇寻衅滋事罪》 - 中原法治网讯: 一个文盲,近60岁的村妇,由于丈夫胆结石住院手术的时候。死在了手术台上。所以这位文盲村妇向法院起诉并胜诉, http://t.cn/zOyBvlT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2日 10:40

1scmklc发表了博文 《中原法治网曝光夏邑县人民法院为何判处文盲村妇寻衅滋事罪》 - 中原法治网讯: 一个文盲,近60岁的村妇,由于丈夫胆结石住院手术的时候。死在了手术台上。所以这位文盲村妇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但 http://t.cn/zOy3daw

转发| 收藏| 评论 2月22日 09:59

已有帐号马上登录使用其它帐号登录

还没有帐号?立即注册微博

欢迎提交微博搜索使用反馈,请直接发表意见@搜索助理

返回顶部